一、性騷擾是不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
1、性騷擾只有情節嚴重,構成強制猥褻、侮辱罪,才會追究刑事責任。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褻兒童的,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。
2、法律依據:《刑法>》第二百三十七條, 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猥褻兒童的,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。
二、強制猥褻、侮辱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
1、犯罪主體
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,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。行為人既可以對異性實施猥褻行為,也可以對同性實施猥褻行為。
2、主觀方面
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,行為人明知自己侮辱、猥褻的行為會產生傷害婦女性感情的結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結果,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。本罪中,行為人發泄情感、報復她人的目的,但主觀目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。
此外,猥褻行為的危害在于對性自主權的侵害,這種侵害是一個客觀事實的判斷,不會因為行為人主觀目的或傾向的存在而改變。若把主觀意圖作為考量因素,不僅模糊了猥褻行為的本質,而且會放縱一部分猥褻行為逃脫刑法制裁。因此,主觀目的不應當是本罪的考量因素,只要主觀上存在故意就可以了。
3、犯罪客體
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性自由權,具體包括忍受性權利的自愿選擇,對性的厭惡感、羞恥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。
4、客觀方面
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侮辱、猥褻他人的行為。
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性騷擾只有情節嚴重,構成強制猥褻、侮辱罪,才會追究刑事責任,具體的規定如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