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我國有期徒刑最高年限是多久 1、我國有期徒刑最高年限是15年或者25年。犯一種罪的,有期徒刑最長刑期為十五年。犯數種罪名的,應當數罪并罰。數罪總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,最高二十五年。 2、法律依據: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,有期徒刑的期限,除本法第五十條、第六十九條規定外,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,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,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,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、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,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,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,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,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,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,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,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。 二、無期徒刑減刑要符合什么條件 減刑,是針對正在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而言,因此,減刑只適用于: 1、被判處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。也就是說,減刑的對象只有被判處刑種的限制,而沒有犯罪性質和被判刑期的長短的限制; 2、在刑罰執行期間,正在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,符合法定的減刑情節,如果沒有被判處刑罰或者刑罰已執行完畢,減刑就不存在的意義。 3、只有符合上述兩個前提條件的犯罪分子,才能適用減刑。減刑,分相對減刑和絕對減刑兩種情形。 4、相對減刑,也叫可以減刑。刑法規定,被判處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執行期間,如果認真遵守監規,接受改造,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。“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”二者居其一,即符合相對減刑的條件。 5、絕對減刑也叫應當減刑,是具有刑法規定的六個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情形的減刑。